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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培英教育培训中心(筹):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溧阳市培英教育培训中心”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和溧阳市教育局溧教许准字[2013]第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成立“溧阳市培英教育培训中心”,并予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个体)。
希你中心成立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 法律、法规,按照中心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社会组织年检,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