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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
为切实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上半年,对全市城乡低保家庭进行了年度复查审核。
一、基本情况
全市复查审核的城乡低保对象共6432户、12502人,其中城市735户、1395人,农村5697户、11107人。通过年审,退保277户、713人,占低保总人数的4.3%。其中,城市居民退保57户、138人,占城市低保总人数的7.8%;农村居民退保220户、575人,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3.8%。提标308户。其中,农村居民提标299户,城市低保提标9户。另外,在群众代表评议过程中新增103户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
二、主要做法
(一)充分重视、及早部署。今年的年审工作,各镇部署早、行动快、效果实,如上兴、社渚、溧城、埭头、戴埠、南渡等镇在3、4月份就开始了低保年审工作。天目湖镇、竹箦镇专门成立了由分管民政的领导担任组长,抽调镇纪委、监察、财政、经管、民政等部门人员组成年审工作小组,各村也相应成立了年审工作小组,开展年审工作。上黄镇由分管领导带队逐村进行年审。别桥镇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年审操作办法下发到各村。
(二)严格程序,把握重点。各镇均采用上门调查、邻里走访、索证核实、民主评议等方法,逐户(人)复查、审核。对因特殊情况户主在外,不能直接上门年审的,采取预约或通过电话、信函和索证的方式了解、核实情况。对有意回避复核的低保家庭,采取停发低保金的办法,促使其配合年审。各镇年审工作,做到在详细摸清家庭收入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现行低保标准,重新测算补助标准,低保家庭有进有出,低保标准有高有低。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各镇年度复查审核工作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评议公开,并将复查审核结果在各村(居)务栏长期公示,接受村(居)民监督。年审工作中,对群众反映或提出拟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直接上门了解核实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低保,确保了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
三、主要成效
通过这次年审,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分类施救、分类施保得到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各镇年审工作,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制度执行到位、民主评议到位、结果公布到位、群众监督到位,确保了无一例退保对象提出异议,年审结果群众充分认可。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