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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财政所:
常州市统计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6月份常州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3.0%。根据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苏价综[2011]245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相关批示,符合启动临时物价补贴条件,决定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孤儿发放6月份物价补贴,每人补贴标准为低保标准的8.3%,即一次性补贴35元。2013年6月份核准你镇享受物价补贴的城乡困难对象合计19378名、下拨一次性物价补贴资金48.99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270名、一次性物价补贴资金4.44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0760名、一次性物价补贴资金18.8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7180名、一次性物价补贴资金25.13万元,孤儿168名、一次性物价补贴资金0.588万元。
城市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孤儿物价补贴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物价补贴由市、镇各半负担,其中五保对象补贴金先由镇全额发放,市财政承担部分按实追加。
希各镇认真落实物价补贴政策,严格发放手续,足额匹配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物价补贴资金,尤其要做好散居五保对象的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将6月份物价补贴资金发放到各类困难群众手中。
注:以上数字为全市10个镇统计汇总所得。
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