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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公室:
经个人申请、村镇调查上报和市民政局、市残联审核,核准你镇2013年第四季度享受重残救助人员5546名、下拨救助金346.4136万元。其中,城市重残人员551名、救助金64.3191万元,农村重残人员4995名、救助金282.0945万元。
城市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农村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由市、镇各半负担。希各镇健全台账资料,足额匹配农村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重残人员手中。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