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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83/2013-0008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民发〔2013〕125号溧财社〔2013〕6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2013-12-19 发布日期:2013-12-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明确2014年孤儿养育标准和资金渠道
关于调整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
溧民发〔2013〕125号溧财社〔20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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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常州市《关于调整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常民福〔2013〕10号、常财社〔2013〕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孤儿养育标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对在政府举办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养育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2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

二、对由民政部门监管的社会寄养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7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40元。

三、孤儿供养所需资金列支渠道不变。

各镇要认真做好孤儿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孤儿身份认定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所需资金列入预算,按时拨付。

溧阳市民政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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