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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尽快适应角色转换,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经研究,决定举办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3年3月21-22日(周四、周五两天)。
二、培训地点:市委党校。
三、培训对象:全市2012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教育、卫生除外)。
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培训人员工作,及时通知培训对象于3月21日上午9:00前到市委党校报到。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