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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根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1〕24号)、《溧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溧劳社发〔2005〕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开通服务项目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医疗救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资金;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