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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分局),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行为,现将市监察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溧财国[2009]2号)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