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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监察厅、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常州市国土资源系统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工作方案》和溧阳市监察局、法制办下发的《溧阳市规范行政执法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制定了《溧阳市国土资源系统规范行政执法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溧阳市国土资源系统规范行政执法专项工作方案
二○一三年八月八日
溧阳市国土资源系统
规范行政执法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土,根据江苏省监察厅、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以规范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为重点,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健全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
二、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行政执法专项工作,解决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执法程序,维护公正执法;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和制度,实现规范执法;进一步改进国土部门工作作风,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规范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突出解决6个方面的问题。
1、执法主体和人员不合格、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有法不依、违法执法的问题;
2、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执法不公正的问题;
3、执法不公开、不透明等缺少监督制约的问题;
4、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执法不文明的问题;
5、乱收费、乱罚款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
6、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的问题。
四、工作任务
(一)、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坚持依法行政
1、对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等法律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本系统执行的执法依据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执法事项,汇编成执法依据目录并予以公布。并及时根据执法依据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执法依据。
2、坚持依法行政,合理划分执法环节。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执法权限和职能,结合系统岗位、人员配置,将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划分到具体环节,将执法责任明确到执法岗位、执法人员。并采取流程图(表)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执法岗位的职权责任明细化,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3、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对从事一线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资格审查,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对目前在基层行政执法岗位上的合同工、临时工坚决予以调离,已办理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统一收缴后注销,通过审查,对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名单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公正执法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以及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梳理调整目前“三合一”网络平台上试行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行政执法随意性。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推行阳光执法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对经清理的行政执法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事项通过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托“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实行公开透明执法。
(四)、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文明执法
行政执法人员向行政执法机关承诺,行政执法机关向社会和政府承诺,把行为规范、仪表规范、语言规范、行政执法车辆管理规范等作为承诺的主要内容,细化具体内容,明确禁忌言行,在执法活动中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做到文明执法,以规范执法行为。
(五)、严禁乱收乱罚,解决执法利益化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业务经费、执法人员福利待遇挂钩。严禁违反规定向行政相对人收取检查费用,不得以检查为由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及有价证券、对相对人故意刁难或打击报复。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现规范执法
1、以强化队伍素质为目的,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理顺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的管理职能,强化部门内部的配合、制约。二是制定执法队伍培训制度,实现培训日常化、专业化。三是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的标准化建设,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标志,强化真抓实干。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办法和标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评价,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有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依照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20日—8月10日)
局召开会议对规范行政执法专项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并分解工作任务。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将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梳理后上报法规科,法规科负责整理汇总并制定全系统工作方案。
(二)动员实施阶段(8月11日—8月31日)
按照工作方案的任务和要求,全系统全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认真清理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查找问题,切实加以整改提高。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11月20日)
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总结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对策。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前期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活动,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总结迎检阶段(11月21日—12月5日)
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回顾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针对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总结报告于12月5日前报法规监察科。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
全系统要充分认识抓好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大力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加强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系统规范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及时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把握两个结合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要与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紧密结合,强化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事实防范执法力度,加强人性化执法,树立良好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形象,大幅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二是规范执法工作要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紧密结合。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努力为建设法治溧阳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