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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及我市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格规范办公用房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调查登记和清理工作。
各国土所必须严格对照上级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如实填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登记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登记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2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填表事宜与办公室吕强联系),各科室、直属单位办公用房由局机关统一调整,不另行填报。
附件:
1、溧阳市国土资源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登记表》
3、《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登记表》
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5、《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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