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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余云富同志任地籍管理科科长,免去耕地保护科副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张旭琴同志任溧阳市国土资源局溧城中心国土资源所副所长、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免去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潘小超同志任局土地利用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扈 杰同志任局地籍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