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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3年溧阳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13-0000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建〔2013〕18号 发布机构:市建住委
产生日期:2013-03-22 发布日期:2013-03-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3年溧阳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2013年溧阳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溧建〔201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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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溧阳市建筑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2013年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建质安[2013]94号)的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2013]43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巩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扎实开展我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3年溧阳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3年溧阳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报: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抄送: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附件:

2013年溧阳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3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2〕112号)文件精神,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和高发区域,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控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工作目标,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工作入手,把建筑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

四、整治重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2〕112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的实施情况。

2.安全培训管理情况:重点是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情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施工企业是否对新进工人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对原有工人是否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是否100%培训合格后上岗。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100%持证上岗。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其中,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各环节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高支模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脚手架工程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4.重点时段安全管理情况(春季复工、冬季防火、重大节日)

(1)春季复工:复工前,项目部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的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卸料平台、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饮食卫生和临时设施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物料仓库防火、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及周边办公、生活区域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监理是否及时掌握现场较大危险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

(3)重大节日:施工企业有无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是否建立应急值守机制,有无应急物资设备保障和应急抢险队伍;强雨、台风、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是否有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节日期间仍进行生产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重点是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安全相关人员备配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现象。

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是否依法纳入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范围。

6.防治扬尘污染,推进绿色施工情况。施工现场的围护、围档,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设施的设置、职工宿舍区环境卫生管理等情况;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超载、冒载、洒漏等管理情况;绿色施工创建项目的专项方案的编制,推广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情况。

五、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2月-3月):培训和复工整治。主要内容是: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执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以及开工复工隐患排查制度情况。重点是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情况;开工复工前隐患整改到位等情况。

第二季度(4月-6月):建筑起重机械整治。主要内容是: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其中: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整治的重点是起重设备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各种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环节、使用中的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通过整治要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为重点,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整治力度(高支模、脚手架)。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的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是否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工具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卸料钢平台、高处作业吊篮、外挂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防护等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第三季度(7月-9月):夏季汛期和高温期安全整治。整治主要内容是:针对夏季汛期、高温中(强降水、台风、大风等极端天气),工程建设各方是否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重点是深基坑设计、施工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现场的机械防护、临时设施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夏季汛期、高温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资金、物资和设施)是否落实。

第四季度(10月-12月):施工消防整治。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是施工手续完备情况,具备相应资质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以上四个阶段的整治工作情况,各有关单位在组织自查、检查的基础上,我委将结合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基础上组织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将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深化完善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环节。

(二)强化重点环节的排查治理。我委将结合本市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四个季度不同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确定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环节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和对坍塌、火灾等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突出重点,力求治本,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

(三)统筹做好相关重点工作。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及文明工地、绿色施工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我委和委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充分发挥“常州市建筑施工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项目主要人员的到岗履职、人证相符情况进行核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联合执法检查的频次。

(五)认真做好信息报送。我委在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将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和检查汇总表报送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在12月25日前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附表:

1.专项整治—春季复工检查用表

2.专项整治—安全培训检查用表

3.专项整治—深基坑检查用表

4.专项整治—建筑起重机械检查用表

5.专项整治—高支模检查用表

6.专项整治—脚手架检查用表

7.专项整治—安全防护检查用表

8.专项整治—施工防火检查用表

9.专项整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检查用表

10.专项整治—各省辖市检查汇总表

专项整治各类检查用表请在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下载

附表1:专项整治—春季复工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基础管理

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扣12分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不到岗的扣8分

未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扣6分

特殊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上岗的,不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的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12

2

临时用电

外电线路防护未检查验收扣6分

场内架空线路未检查验收扣6分

总箱、分箱、开关箱未检查验收扣6分

漏电保护器失灵扣5分

生活用电未检查验收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8

3

安全防护设施

未制定年度安全防护方案扣8分

安全带、帽、网未检查验收扣4分

临边、洞口防护设施不规范未检查验收扣4分

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不规范未检查验收扣5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8

4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垂直度未检查验收扣6分

起重机械附着装置未检查验收扣8分

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不合格的扣6分

起重机械未进行季节性维护保养的扣4分

复工无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8

5

施工机具

施工机具未检查验收扣6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8

6

深基坑

无近期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扣6分

无近期基坑周边环境沉降观察记录扣6分

基坑积水超标准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8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7

脚手架

落地式脚手架未检查验收投入使用的扣6分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锚固未检查验收投入使用的扣6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装置未检查验收投入使用的扣6分

连墙件未检查验收扣6分

吊篮脚手架挑梁锚固或配重未检查验收投入使用的扣6分

吊篮使用前无荷载试验手续投入使用的扣5分

架体间无隔离措施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8

8

模板工程

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扣6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投入使用的扣6分

8

9

起重吊装

起重设备未检查验收扣6分

起重设备未进行季节性维护保养未检查验收扣5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8

10

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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