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关于印发《2013年溧阳市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安监总政法〔2013〕37号《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监〔2013〕109号)、常州市城建局《关于开展2013年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常建〔2013〕110号)、溧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3年溧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溧安〔2013〕19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2013年溧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3年溧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报:常州市城建局,市政府周卫中副市长,市安委会。
抄送:市安监局。
2013年溧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根据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监〔2013〕109号)、常州市城建局《关于开展2013年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常建〔2013〕110号)、溧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3年溧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溧安〔2013〕19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方法和内容,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切实增强宣传教育能力,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31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9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溧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蒋丰年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蒋友南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委安监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安监站,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宣教等具体事项。
五、活动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六、活动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包括全市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个层面。
(一)、全市性活动主要包括
1.组织收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5月31日)。参加由市安监局牵头、在人民广场举办的“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启动仪式。
2.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6月9日)。集中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农民工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以建筑领域的典型安全事故为素材,深入工地现场集中开展建筑安全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培训;组织观看《伤逝》等主题宣传片;举办专题咨询、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建筑安全文化宣传、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3.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参加市安委会主办的集中咨询日活动,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问题,为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咨询和服务。
4.安全文化普及周活动(6月11日至17日)。重点开展一系列送安全文化进工地、进班组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指导、推动平安建设创建活动;根据实际,开展各类安全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借助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等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5.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8日至24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学习应急救援知识和应急预案内容,检验和改进应急预案的实效性,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组织一次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6月下旬,联合市消防大队对建筑施工工地开展专项检查,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二是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与施工行动。三是继续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力度(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从现场设备、人员素质和管理制度上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7.继续组织建筑企业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
(二)、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安全教育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组织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
2.现场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全市在建项目部要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文明施工,低碳建设。各施工单位要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动力,自觉参与创建省、市“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等活动,认真落实绿色低碳、节能环保举措,按照现场管理“序化、亮化、洁化、美化”的目标,做到材料堆放有序、车辆净车出场、渣土密闭运输、严控噪声及扬尘污染,落实工程运输车辆安全责任,预防工程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力营建和谐安定的建筑施工环境。
七、活动要求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监察、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整体部署,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2.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安全责任。各建筑施工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我委将持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3.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重点放在宣传教育上,从基层抓安全教育,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标语等多样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及时报送各种活动信息,加强情况交流,做好宣传工作。
4.开展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建筑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完善建筑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建筑安全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着重组织对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5.总结经验,务求实效。各建筑施工企业请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包括活动情况统计表)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联系人:史文淑,联系电话:87222840。
附件一:“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附件一:
“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 警钟长鸣
安全第一 人人牢记
安全生产 齐抓共管
读安全书 做安全人
关爱生命 关注安全
安全地生产 平安地生活
安全人人抓 幸福千万家
以安全之桨 撑发展之舟
时时注意安全 处处预防事故
安全责任为天 生命至高无上
增强防范意识 确保安全生产
强化安全基础 推动安全发展
人人把好安全关 处处设防漏洞少
安全规程系生命 自觉遵守是保障
安全的本质是生命 安全的意义是效益
安全的精神是责任 安全的方针是第一
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附件二:
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内 容
数 据
悬挂标语(横幅)
条
张贴宣传画
张
出黑板报
期
出动宣传车
台次
举办知识竞赛
场
参观图片展览
人次
培训职工
人
举办演讲比赛
安全文艺宣传
领导电视讲话
次
开展安全咨询
发放宣传资料
份
安全执法检查
参加检查
检查企业
家
发现隐患
个
整改隐患
其 它
备 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