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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设计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设计市场和质量的监管,规范施工图设计变更行为,遏止随意变更设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区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变更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检查内容
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强制性标准;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降低设计标准的行为;工程实体与审查合格的图纸是否相符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自查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各单位接通知后,对检查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形成自检报告,并于5月31日前报市住建委技术科。
(二)抽查阶段(6月1日—6月10日)
由市住建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抽检的项目进行集中检查。
(三)通报、整改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由市住建委对此次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五、对检查结果的处理
市住建委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在市住建委网上公布,对在检查中拒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及个人将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做出相应处罚。
联 系 人:赵阳
联系电话:0519-87224645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