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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盛夏酷暑季节,高温、暴雨、雷电、强风力天气逐渐增多,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也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切实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市建筑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按照常州城建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常建〔2013〕137号)和市住建委《2013年溧阳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溧建〔2013〕18号)的要求,积极采取夏季高温季节、汛期安全生产相关保障措施,要及时掌握气象部门灾害天气预报,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安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完善、落实夏季高温季节、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及时交流信息、通报情况,掌握防灾抗灾主动权,确保一旦遇到突发情况,能够互相联动、妥善处置,保证夏季的生产安全。
二、积极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1、各施工企业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为在高温条件下坚持施工的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要保证现场茶水充足供应。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电扇,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宿舍安装空调。发生中暑情况,要迅速组织救治。
2、各施工企业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当室外气温达到37℃以上时,各施工单位应当停止室外露天施工作业。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要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执行工时制度,确保工人有必要的午休时间和充足的夜间休息时间,不得强令工人疲劳作业。
3、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物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同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防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4、施工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防雨、防雷、防风、防坍塌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好防汛物资、防汛装备、抢险人员和紧急避险的场所。
5、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在暴雨、台风等强对流天气来临前,要对办公室、宿舍等临时设施及工地周边的情况进行认真排查,严防因暴雨、大风、雷电对现场人员造成伤害,必要时要迁移临时设施,撤离现场人员。台风暴雨影响期间,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各项目部要严密监控工地围墙、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临时施工用电、临时设施、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等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情况,采取相应的防风加固、防涝、防雷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围墙倒塌、基坑坍塌、设备倾覆、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和现场大面积积水,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6、各单位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仓库的检查和管理,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火花和焊渣引起火灾事故,夜间一律不得在建筑施工的外脚手架附近进行焊割作业。
三、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夏季施工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要针对夏季施工特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抓好隐患整改落实,要重点对可能受强风、暴雨、雷电等各类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检查,我委将对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抄报:常州市城建局、溧阳市安委会。
抄送:溧阳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