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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房屋倒塌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房屋安全问题成为高度关注的问题。为消除房屋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常房发(2013)22号《大》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旧房屋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全市所有危旧房屋,重点有以下5类房屋:
(一)2002年以前设计建造的房屋;
(二)尚未解危的危险房屋;
(三)无正规设计、施工、竣工备案的房屋;
(四)擅自变动结构和野蛮装修的房屋;
(五)学校、医院、商场、宾馆、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房屋。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7月10日开始,到8月31日前结束,检查采取各房屋所有人及使用人自查、镇区建管所以及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