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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管理,规范其使用行为,现将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制定的《常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登记暂行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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