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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安监总〔2013〕6 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抄报:市安委会。
抄送: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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