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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价格认证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溧阳市价格认证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 1、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对市公安部门委托的涉案财物提供价格鉴证依据;对市法院委托的民事涉案财物提供价格鉴证依据。{依据:《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2006年7月28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对市纪委委托的涉案财物提供价格认定依据。{依据:《中共中央纪委、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中纪发〔2010〕35号)和省纪委、省物价局、监察厅、财政厅《转发中央纪委等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苏纪发〔2011〕6号)} 3、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对市地税部门委托的存量房契税计税价格提供价格认定依据。{依据: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涉税财产价格鉴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证〔2008〕216号)} 4、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纠纷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价格职能,协调价格矛盾,处理价格争议。{依据:省物价局、省综治办、省司法厅、省法制办关于《加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意见(苏价证〔2012〕253号)}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