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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4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及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352/2013-0000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发改〔2013〕297号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2013-08-20 发布日期:2013-08-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2014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及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计划编报工作
关于开展2014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及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溧发改〔2013〕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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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部门,各镇(区):
    为及早谋划明年全市经济工作,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对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促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平稳较快增长,我委将从即日起全面开展2014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编报工作,现就编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选择主要方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重点挖掘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民生改善,具有良好投资导向和带动效应,能够增强我市发展后劲的重点项目。
    二、关于项目类别及规模。上报项目分工业、服务业、农水、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等4类。项目总投资规模要求为:工业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农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是指经批准同意立项,由各类财政性资金投资或部分参与投资,包括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自筹或融资建设的城建、交通、教育、水利等各类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
    三、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要求。续建项目是指前期工作已经完成,且于2013年底前已经正式开工建设的项目;新建项目是指2014年能够完成项目前期,达到开工条件并能正式开工的项目;储备项目是指2014年能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015年能正式开工建设的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
    四、关于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项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因此,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项目一律不得申报;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需审慎申报。
    五、所有上报项目需与上报给各条线的口径一致,并经所在镇(区)、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请市有关部门、各镇(区)认真梳理,并于9月28日前报我委投资科(联系人:周青,联系电话:87269094,传真:87269081,E-mail:lyzhqi@sohu.com)。9月28日至10月28日为完善调整期,11月15日为2014年市重点项目截止时间。

    附表:

     1、溧阳市2014年度财政性投资项目计划表

     2、溧阳市2014年度重点项目计划表

     3、溧阳市2014年度重点储备项目计划表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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