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区): 为积极实施《溧阳市服务业发展攻坚计划(2012-2014)》(常委发〔2012〕56号),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溧阳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溧政发〔2012〕138),现组织申报2013年度溧阳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列入2013年度省、常州市及我市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传统服务业提档升级、健康产业及符合省、市服务业规划的新兴服务业领域。 2.新增的省级服务业创新型企业、常州市级服务业优势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服务业企业的创新项目(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及收入)。 3.新增的省级、常州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区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及重点建设项目。 4. 当年引进的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中介机构、品牌管理公司且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承担国家、省服务业标准化编制试点的项目和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服务业企业。 6.符合全市规划要求的行业或区域服务业发展规划。 7.市级政府牵头组织的服务业重大活动;市委、市政府要求扶持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8.有其他行业专项引导资金的项目(如旅游、文化产业等)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除符合上述申报范围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我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服务业三年攻坚计划”方向。 2.在溧阳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3.符合《江苏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项目审批程序合法、各项手续齐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开工建设。 4.符合现代服务业的基本特征。以信息等高新技术为依托,与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能运用新的组织方式、管理模式和新技术。 5.能提升制造业水平,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能扩大市场容量、扩大就业,带动作用强,示范作用明显。 三、申报材料 1.填写《2013年度溧阳市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2.编写“2013年度溧阳市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建设背景、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进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申请资金的理由及政策依据等。 3.附件材料 (1)项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施工许可证、环评批复、节能审查意见等证书和文件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4.项目其它佐证材料; 5.项目法人对资金申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申明,对同一项目未申报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承诺; 6.新增的省级服务业创新型企业、常州市级服务业优势企业、省级和常州市级集聚区、标准化编制试点项目、规划、重大活动等只需填写《2013年度溧阳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7.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中的1、2项需报电子稿。 四、申报组织工作 1.项目申报由各镇(区)组织发动,申报材料由项目单位直接报送,市发改委统一受理后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审核。 2.截止日期:2013年11月20日。 3.联系人: 发改委服务业科 翟春云,联系电话:87269099,13861208855;邮箱:lyfwy9099@163.com。 财政局企业科 赵建荣,联系电话:87271590, 13961138266。 附件:2013年度溧阳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