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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 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董 荣同志任市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
汤 莉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爱华同志任市农林局副局长;
施阿青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阮小燕同志任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职务;
陈 剑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钱长雁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潘志荣同志任市水利(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市水利(水务)局总工程师职务;
徐国昌同志任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秋平同志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缪正方同志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