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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新农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长;
高 洁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芮立新同志任市物价局局长;
张 蓓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包国平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亚红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朱立峰同志任市地震局局长;
免去张培忠同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长职务;
免去史晓春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龙海同志市公安局清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