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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法 律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陈 波同志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 宏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职务;
陈 伟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沈庆康同志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彭胜秋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强伟祝同志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