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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林局:
你局“关于组建‘溧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挂‘溧阳市胡桥畜禽检查消毒站’牌子的请示”(溧农发[2009] 145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09] 10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全市兽医行政执法、畜禽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管理等公共事务职能,经研究,同意组建“溧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挂“溧阳市胡桥畜禽检查消毒站”牌子,为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名,核定领导职数1正3副。人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原相应工作机构在编在册人员中采用竞争择优的办法划转。撤销原市兽医卫生监督所、市畜禽检疫站机构,其编制一并予以核销。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为:依法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一种 畜禽管理、兽药(饲料)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监督实 施疫情扑灭、疫区封锁、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依法负 责兽药质量监督、检验、技术仲裁及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和实施等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外省途经我市的畜禽及其产品 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消毒,对违反检疫规定运输畜禽及其产 品的车辆按规定处理。
此复
溧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