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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溧阳市实验小学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贯彻落实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办学”的意见》、溧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打造教育品牌的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教育的现行法律法规,成立溧阳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集团名称:溧阳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简称:实小集团。地址:溧阳市北大街18号。
第三条 集团性质:实小教育集团隶属于溧阳市教育局管理。集团由三所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组成集团后法人地位不变,各学校均为全民事业单位。
第四条 集团成员:
溧阳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核心学校————溧阳市实验小学
溧阳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成员单位————溧阳市东升小学
溧阳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成员单位————溧阳市马垫小学
成员单位统一命名为“溧阳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ⅹⅹ小学”。
第五条 办学宗旨: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教育就是服务”为办学核心理念;以“择善而行”为集团校训;以“整合分享”为合作基本原则;强调共性与个性辩证统一;以“儿童化、个性化、国际化”为基本愿景,实小集团努力把各成员学校办成有鲜明特色的品牌学校。
第六条 办学范围:全日制小学。
第七条 办学规模及规划:
(一)集团核心学校——实验小学:
现状:教职员工162多人,小学部50个教学班,学生总人数2339人。
规划:教职员工170人,小学部设36个教学班,幼儿园设18个教学班,学生总人数不超过2000人。
(二)集团成员单位——东升小学:
现状:教职员工60余人,小学部13个教学班,幼儿园6个教学班,学生总人数不到600人。
规划:教职员工100人左右,小学部设24个教学班,幼儿园设9个教学班,学生总人数1000人左右。
(三)集团成员单位——马垫小学:
现状:教职员工60余人,小学部16个教学班,幼儿园设3个教学班,学生总人数600余人。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溧阳市教育局批准,实小集团可继续创办、吸纳新成员学校,或与不同学校结对形成多元化的教育体制。
第八条 实小集团自觉接受溧阳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九条 实小教育集团设立管理委员会为领导机构。设立管委会主任一名(由溧阳市实验小学校长担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由成员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
第十条 实小集团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一条 管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溧阳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决定本集团的分裂、合并、变更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修改与完善集团的章程与管理制度。
(三)审定集团及成员单位的章程、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与总结。
(四)根据法律法规及集团章程、管理制度、事业发展需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决定相关事宜等。
第十二条 在管委会的领导下,逐步实现内设机构一体化、师资管理一体化、课程管理一体化、教科研与培训一体化、后勤保障一体化。与此同时,坚持优势互补的原则,深入推进“一校一品”工程。
第十三条 管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可随时召开:
(一)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二)管委会主任认为有必要;
(三)三分之一的管委会成员联名提议。
定期召开成员单位管理研讨会议,每学期一般为三次。
第十四条 集团机构设置:
在管委会的领导下集团下设:学校发展研究中心、课程与教学发展服务中心、教师发展服务中心、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幼教发展服务中心、集团办公室。每中心(办)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主任提名,管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聘任。
(一)学校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学校品牌或特色的创建与推广,负责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制度、管理、文化等诸方面研究。
(二)课程与教学发展服务中心职能:负责教育集团课程的开发、规划与实施,落实各成员单位的课程与教学管理情况的督察、考核、评估、反馈等工作。
(三)教师发展服务中心职能:负责集团教育教学科研及培训等工作。
(四)学生发展服务中心职能:负责教育集团德育、少先队等工作。
(五)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职能:负责教育集团后勤保障、教育装备、国
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六)幼教发展服务中心职能:负责集团成员单位附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等工作。
(七)集团办公室职能:负责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教育信息化等。
第三章 教师管理
第十五条 根据相关法律及教育局要求依法治校。采用“互动交流”、“打通走课”、“双向竞聘”等多种措施,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并逐步实现教工全员整体聘任制度。
(一)互动流动:实小教育集团管理干部和教师实行长、短期交流。
(二)走课制度:实小教育集团将采用共同聘任任课教师、实行同一任课教师任教二至三所学校的走课制度。
(三)双向竞聘:实小教育集团教工上岗逐步实现全员双向竞聘。
第十六条 建立集团内教师年度发展目标与考核办法,采取成立项目工作室、名师工作室等多种措施,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与引领作用。
第十七条 建构促进教师发展的系列活动,引领集团内教师发展。
第四章 学生管理
第十八条 按照溧阳市教育局关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自行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第十九条 逐步建构现实与虚拟相结合的模拟社区,制定统一的学生素质发展标准与各学科学业水平等级测试体系;共同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共同开展序列化的活动,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 利用集团的整体优势,建构多元化的学生激励体系,促进学生素质的整体提高。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实小集团由各法人单位独立进行财务核算。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实小教育集团及成员单位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溧阳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管委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溧阳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管委会通过,溧阳市教育局批准后生效。
溧阳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二○一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