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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索 引 号:467448685/20130000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溧阳市新昌初级中学
产生日期:2013-11-18 发布日期:2013-11-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阶梯教室,会议室,活动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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