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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新昌初级中学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评优办法(讨论稿)
索 引 号:467448685/20110000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溧阳市新昌初级中学
产生日期:2013-11-21 发布日期:2013-11-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新昌初级中学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评优办法(讨论稿)
新昌初级中学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评优办法(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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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初级中学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评优办法(讨论稿)
 


为了搞好年度考核工作,提高评优晋级工作质量,尽量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所有教职工。

二、考核程序

成立考评小组→个人总结→民主测评→考核小组审核→校内公示→确定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

三、考核内容

   按德、能、勤、绩、廉五个部分,由基本分、加分、减分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数之和为被考核人所得总分。

(一)德、廉

1、政治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热爱集体,遵纪守法。

2、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团结同事,关心爱护学生,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考核办法:以校长室、教导处处理有关事务为依据,由考核小组研究评定。

(二)能(20分)

1、学历、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未达大专学历扣1分,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扣1分。

2、基本功竞赛和优秀课评选:获溧阳市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加3分,获二等奖的加2分,获三等奖的加1分。

3、四类优秀教师:溧阳市学科带头人加3分,溧阳市骨干教师加2分,溧阳市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加1分。常州市级的在溧阳市级相应级别分数上再加2分。

4、论文:在溧阳市教育局组织的论文竞赛中,获溧阳市一等奖或常州市三等奖或江苏省三等奖(省教育学会三等奖不算)的每篇加1分。常州市二等奖及以上的每篇加2分,发表于省、国家级刊物的论文每篇加2分。一学年内以一篇最高获奖的加分。其他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的不加分。

5、公开课:本人向教导处申请同意后,由教研组组织,向全校开设研究课的加1分,开设、学区、市级公开课的加2分,常州市级以上公开课加4分。一学年内以一次最高的加分。

6、课题研究:参加溧阳市级以上课题研究的,在研究期间能按照要求完成相关的工作,本学年度通过中期评估加1分或经上级鉴定结题的加2分。

(三)勤(20分)

1、出勤

⑴学年中病假5天以上每天扣1分,请事假累计达1天(1天以七节课计)扣1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的每次扣0.5分,旷课每次扣10分。

⑵教研活动每缺1次扣1分,出差和请假不扣。

⑶开会、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每缺1次扣1分,出差和请假不扣。

考核办法:教导处提供有关统计表、值日记载等资料。

2、工作量

按学校核定教师每周平均课时数计算工作量,超过1个系数加0.5分(所超课时数四舍五入计),不足的不扣分。

3、常规工作

根据教师月常规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月常规考核分四个等次:优、良、中、差;优得2分,良得1分,中不得分,差取消评优资格。

考核办法:以校长室、教导处、教研组、教师本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考核。

(四)绩(60分)

1、教学质量

①个人得分:个人任教学科平均成绩位于本备课组第一名的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的成绩如达市平均得8分,其余不得分;如任教学科平均成绩达到或超过市平均再加4分。

②班集体得分:以班级为单位,总分第一的班级,任教该班的所有中考学科的任课教师每人加2分。

③其它得分:跨年级任教中考学科的教师,每学年加1分。

说明:以每学期期末考试两次成绩为依据,折算考核平均分;跨年级任教的教师按工作量比重折算。

2、学生竞赛:中考文化学科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项竞赛中获常州市级以上奖励的每人次加2分,溧阳市级每人次加1分。

3、特殊贡献:如果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经学校行政研究,可视贡献大小进行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加分需向教职工会议通报,无明显意见方可执行。

说明:

1.     如果考核分数相同,按班主任、中考科目任课满工作量、工作量多的顺序优先考虑。

2.     音、体、美、信等学科教师及教辅后勤人员每两年分配一个优秀指标,按德、能、勤、绩得分为重要依据进行评定。

3.     本办法从全体教职工通过之日起执行。

4.     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并通报全体教职工。

5.     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附:

本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优秀或行政嘉奖:

(1)受过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2)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3)教育方法不当而造成一定后果的。

(4)发生教育教学事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

(5)私自占用副课的。

(6)教学质量较差的。

(7)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

                                        20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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