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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3-0001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发〔2013〕28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
产生日期:2013-02-28 发布日期:2013-02-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市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溧政发〔2013〕28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提标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列支。

    以上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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