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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服务业先进单位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13-0002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发〔2013〕26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
产生日期:2013-02-06 发布日期:2013-0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表彰2012年度服务业先进单位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服务业先进单位的决定
溧政发〔201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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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2012年,全市上下以“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为统领,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发展理念,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溧阳八佰伴商贸中心有限公司、常州市烟草公司溧阳分公司、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溧阳市支行、溧阳市金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常州涵田度假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天目湖宾馆有限公司、溧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江苏苏浙皖边界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溧阳月星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2012年度服务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努力促进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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