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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贯彻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12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并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就市政府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培训,努力提升执法能力
在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情况汇报后,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部署了在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新一轮的学习行政强制法活动,要求各部门以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并继续大力做好行政强制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行政强制法的了解程度,促进行政相对人的自觉守法意识,努力营造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良性互动的和谐执法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市政府将不断建立健全有关行政执法程序的配套制度和规定,通过市“三合一”网络平台,将行政强制权力行使的主体和程序予以公开和固化,接受上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行政强制权的行使合法规范。以组织学习《常州市政府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为契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努力让行政执法人员树立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让行政强制法的各项程序规定得到有效的实施。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市政府将通过依法行政考核及专项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行政强制权行使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对行政强制权行使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行使行政强制权的行为依法依纪予以追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强制法的各项规定在我市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