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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的总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溧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0-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溧阳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为载体,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大力创新体制机制,把生态文明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走出一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推动我市进入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期,大力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2013年,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41项指标基本达标,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生态文明氛围基本形成,生态经济体系初步构建,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力争建成全国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环境安全、生态宜居、生态文化、生态示范六大工程。
(一)产业转型升级工程
1.传统产业提升。引导传统产业更新装备、技术改造、强化管理,不断向产业链高端延伸,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全面对接新兴产业、大院大所、高端人才、金融资本和国际市场,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传统产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提高全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
2.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建设,实施园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园区发展定位,重点培育高端装备及通用航空、绿色能源、健康、电子信息和软件等五大新兴产业。深入推进“千亿园区百亿镇”创建,巩固创建成果、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创建质量,以创建为带动,切实提高工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制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形成1-2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百亿级新兴产业集群。
3.生态旅游建设。以“全国一流、全域一体”为目标,加快构建“一核三线四组团”的旅游空间布局。全力推进“三区同创”,“十二五”期末,力争创建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加快推进天目湖旅游和城区商务旅游的融合,形成溧阳旅游的核心功能区。通过旅游大环线、南北轴线和东西连线的建设,形成四通八达的溧阳旅游走廊。加快开发南山、瓦屋山、长荡湖、曹山等四个重点旅游板块,形成各具特色、互为补充的旅游组团。
4.金融、物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三农”信贷投放规模,加快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农业贷款担保公司发展。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补贴比例,高效农业保险覆盖面达60%。发展现代物流业,建成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重点推进苏浙皖边界市场、江苏金桥流通中心、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华达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一批重大物流项目建设。规划建设溧阳万吨级港口物流园、新建上兴物流园,布局戴埠、别桥、南渡、社渚等多个物流节点,并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配送网络。
5.现代农业示范。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七大工程”,围绕“四圈三区二园一重点”,以江苏溧阳现代农业产业园、曹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前马荡现代渔业产业园等为依托,重点培育10个万亩高效种植示范园区和3个万亩水产高效养殖示范园区。建设国强、礼诗圩等智能大棚项目,继续实施30万亩北山片开发、“四区六线”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挖掘“中国长寿之乡”、“中国名茶之乡”品牌资源,提升天目湖品牌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节能减排工程
6.把节能减排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采取更加过硬的措施,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到2015年,万元GDP能耗力争控制在0.99吨标煤以下,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控制在0.87、0.09、0.86、1.5千克/万元以下。全面实施《溧阳市节能攻坚计划》和《溧阳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攻坚计划》。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着重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以及钢铁、水泥、电力等重点行业和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健全总量监测预警、统计、考核三大体系,强化结构减排,落实工程减排,完善管理减排,实施水泥脱销等一大批重点减排项目,进一步提升减排能力、扩大减排空间、提高减排效益。
7.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与促进清洁生产。实施节能和循环经济重点项目50项,力争通过节能改造实现节能30万吨标准煤。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0家,运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进行改造,大幅降低企业综合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一批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调整和构建区域内的循环产业链,创建循环经济综合示范体系,争创循环经济省级、国家级试点。
8.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2013年开工建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14年建成投运。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运行水平。探索适合农村的污水处理模式,每年新建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座。
9.依托绿色能源产业,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利用。加强对光伏、风电、智能电网、动力电池等新能源装备产业的统一规划引导,实施品牌带动,推进产业集聚。积极推进“金太阳”示范工程、金峰集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电站、低风速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等一批新能源示范项目。加快清洁能源、新能源利用。在公共交通以及出租车领域率先推广使用纯电动汽车,推进多能互补的电动汽车充换站建设。推广天然气利用,扩大使用面、提升使用量。加速推进江苏新奥安顺燃气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工程,积极稳妥发展天然气工业用户、天然气公交车、天然气集中供热、天然气加气站等。2015年,全市天然气年使用量达到1.2亿立方米以上,其中工业用气量超过65%。
10.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加强规划环评工作,建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联动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推行工程环境监理试点,实施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环保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对污染物排放量大的新建项目必须进行区域平衡,通过现有项目的污染物减排量来抵消建设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而且减排量必须大于新增量,凡是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市域内无法平衡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环评审批。
1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区工业企业搬迁的意见》(溧政发〔2012〕16号),完成搬迁或关停企业(单位)40家左右。切实开展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建材行业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每年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50台(套)以上。
12.开展畜禽养殖业综合治理。2013年,完成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范化整治,实现无废水排放、干清粪、农田综合利用目标。完善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管理,确保已建成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13.推进“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现有锅炉全面实现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镇(区)工业集中区内现有燃煤锅炉。对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重点地区(表2)标准,加快昆仑热电迁建、弘博热电项目建设,推进“一区三园”集中供热,供热管网逐步向其他镇工业集中区延伸。
(三)环境安全工程
14.强化重金属、固体废物和辐射污染防治。加强对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含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等企业的监管,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开展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规范化整治,规范化整治率分别达到95%和100%。强化放射源安全管理,废弃放射源安全处置率达100%。
15.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和保护。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2015年,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率下降到652亩/亿元,确保耕地保有量96.2万亩。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环境现场评估制度,加强被污染工业场地的环境监管,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
16.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调整和优化九个重要生态功能区。严守“生态红线”,控制生态空间开发强度,加强生态空间管制,确保受保护地区占全市国土面积达24%以上。实施“绿色溧阳林业行动”,新增造林面积2.2万亩,建设森林生态村50个,天目湖、南山竹海创建省级、国家级森林公园,201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9.6%。建设天目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和塘马、中华曙猿两个省级湿地公园。结合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全面实施露采矿山的环境整治和复绿工程,完成矿山宕口修复8个。
17.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基本建成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良好的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体系、健全的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监测网络和环境应急监测网络。扎实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2014年实现全面达标。大力提升环境监察机构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水平,实现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修订完善环境执法相关工作制度,规范环境执法文书,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水平。探索环境保护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创新环境监察管理体制。建立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库,试点建设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强化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管理,开展针对性、示范性强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水平。
(四)生态宜居工程
18.强化饮用水源保护。进一步明确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的责任主体,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扩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基金总量,尽快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水源地保护工作资金筹措机制。修订完善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合理调整、全面划定保护区范围。建立新、改、扩建项目论证评估机制,坚决取缔违规项目。天目湖(沙河、大溪)临湖面严禁新的农业、工业、房地产及农村居民点扩建等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旅游开发,通过土地流转,对第一山脊线内的农业开发用地逐步由政府收回。加强水源涵养、退耕还林(草)、生态清淤、湿地保护和生态隔离带建设。研究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工程。
19.提升水环境质量。开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考核断面、太湖考核断面达标工作,2015年,断面达标率分别达60%、50%以上。着力改善城市水环境,综合采取截污、清淤、活水、生态治理等措施,重现碧水涟漪的江南水乡美景。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步伐,启动实施中小河流连片治理和重点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重污染行业转型升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重点实施化工、印染、造纸、电力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排行动。每年新建一批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并建立处理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探索和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力争2015年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30%。突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推广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循环水养殖等农业新技术应用。根据《溧阳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严格执行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适度养殖区规定,加快清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坚持预防为主为原则,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逐步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20.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到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12%和16.93%,PM10、PM2.5年均浓度下降14%和17%,臭氧超标天数比例下降10%。配合常州市开展污染排放与环境质量调查,初步完成PM2.5源解析工作。强化大气污染监控能力建设,建立有效的大气污染预警体系。继续推进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试点工作,加强建筑工地、道路运输、裸地、堆场扬尘防治管理。开展餐饮业环境整治示范街建设,每年建成示范街1条。完善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率90%以上。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疏堵结合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强化秸秆禁烧,建立健全市、镇、村、组四级工作网络和“片长”、“路长”责任体系,从严考核,从重奖罚。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奖励政策,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鼓励利用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等技术发展生物质能,扶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201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21.防治噪声污染。加强交通管理,扩大城市机动车禁入区和禁鸣范围。推进高速公路、铁路等沿线噪声敏感点的隔声设施建设。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开展“宁静城市”、“宁静社区”等示范建设。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管理,改进建筑施工作业方式。
22.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水利、电力、供水、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农村道路通达、河道河塘清淤、农村绿化美化、垃圾统筹处理“四位一体”管理。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工作重点,全面推进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便等污染治理及河道整治,稳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2013年,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巩固提升长效管理水平。2015年,我市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规划布点村庄连片整治实现全覆盖。
26.提升城市品味。全力打造“中等城市规模、中心城市功能、山水城市风格”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40平方公里以上,城市化水平达60%以上。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专项规划、镇村规划等的指导下,加强城市特色区域、重点区域、重要路段、重要节点的规划编制,实现全市城乡规划全覆盖和专业规划配套齐全。坚持旧城改造与新城建设并举,扮靓城市形象,拉开城市框架。在老城区启动宝塔湾遗址公园复建和码头街水街建设,打造费家巷、书院巷等特色文化街区,在燕山新区实施城市综合体、建筑企业总部区等重点项目,建设现代化特色街区。加快城市路网建设,建设东环线,打通7横5纵城市主干路,全面沟通南北、东西交通大动脉。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网格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加快拓展城市公共绿地,实施燕山新区绿化、燕山公园二期、燕湖公园、西郊公园等工程建设,增加绿地面积17万平方米,2015年城镇绿化覆盖率达41.59%。
(五)生态文化工程
24.生态文明教育。推进学习型城市的建设,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定期组织企业法人生态文明培训班。实行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挖掘并整合现有教材,开展生态环境教育。
25.生态宣教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并对全社会开放,新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6个。完善城市大型公建配套,完成市规划展示馆、博物馆、科技馆、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文化发展实力。
26.传统文化推广。发挥溧阳人文历史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具有地方特色的书画文化、锡剧文化、古琴文化、山水文化、生态文化等资源的利用,开发影视、剧作、音像、动漫、演出等产品。以水西村新四军文化、社渚民俗风情文化、瓦屋山宗教文化、南山竹海生态养生文化、埭头史氏历史文化、天目湖旅游文化、状元阁科举文化为基础,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线,打造溧阳的七彩文化产业。鼓励各类文化企业依托地方文化遗产和文化特产,在文化产品开发生产中突出地方文化元素,吸引社会资本围绕“长寿之乡”、“名茶之乡”、“民间艺术之乡”、“焦尾琴故里”进行项目开发,放大文化品牌效应。
27.绿色政府建设。推进绿色采购、绿色办公、绿色会议,创新绿色考核机制。
28.企业环保制度推进。建设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建立政府、企业、银行三位一体的环保信用平台,将环保信用评价情况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作为信贷的重要依据,并逐步推动企业环保信用结果在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资质等级评定等工作中广泛应用;推广企业内部环境监督员制度,所有重点监控污染企业要设立环境监督员。
29.加强公众参与。制定《溧阳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从环境权利、参与环保的形式、途径以及奖励机制等方面制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方案。
30.生态修复补偿和区域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资源价值补偿制度,推动生态资源的保护、恢复、更新,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制定资源价值补偿制度,保证生态资源环境的永续利用。结合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试点及其完善要求,主要针对我市境内的主要河流及跨镇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建立跨镇(区)交界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上游镇(区)出境水质超过跨行政区交界断面控制目标的,由上游镇(区)政府对下游镇(区)政府予以资金补偿。
(六)生态示范工程
31.天目湖镇、埭头镇、上黄镇、戴埠镇、上兴镇、南渡镇建成国家生态镇。新建成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市级生态村各30个,80%的行政村建成各级生态村;新增省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6个。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经济开发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工业园、省级低碳经济示范园区。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各镇(区)、市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行定期研究和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度保障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考核的奖惩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公众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定期公开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信息内容,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统计制度,对重点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三)资金保障
坚持以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保持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市、镇两级政府逐步增加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规模。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
(四)宣传保障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制度,开展大型群众性环保公益宣传活动,树立和宣扬生态环境保护典型,引导社会生态环境行为。
附件:溧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5日
附件
溧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指标
类别
具 体 指 标
2015年
目标值
责任单位
生
态
意
识
1
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
≥85
宣传部
2
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环保公益活动的比例(%)
≥80
环保局
3
生态环境教育课时比例(%)
≥3
教育局
产
业
4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41
科技局
5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42.4
发改委
6
人均GDP(万元/人)
≥11.5
7
科技进步贡献率(%)
≥50
8
生态资产保持率(%)
>1
9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比重(%)
≥90
农林局
10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
≤0.99
经信局
11
单位GDP碳排放强度(kg/万元GDP)
<750
12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m3/万元)
≤12
水利(水务)局
13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63
14
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审核比例(%)
100
15
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比值(%)
≥1
统计局
环
境
16
生态用地比例(%)
≥60
国土资源局
17
生物多样性保护程度(%)
≥95
18
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水(%)
19
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
20
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气(%)
21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7
22
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声(%)
23
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土壤(%)
24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COD(kg/万元GDP)
<0.87
25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SO2(kg/万元GDP)
<0.86
26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NH3-N(kg/万元GDP)
<0.09
27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NOx(kg/万元GDP)
<1.5
28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率(%)
人
居
29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比
30
千人拥有卫技人员数(人)
≥5.0
卫生局
31
每千人拥有医生数(人)
≥2.19
32
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15
住建委
33
公众对居住生产生活环境的满意度(%)
行
为
34
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所占比例(%)
财政局
35
绿色出行率(%)
交通运输局
相关镇(区)
36
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28
37
新购节能电器普及率(%)
38
新购节水器具普及率(%)
制
度
39
环保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8
组织部
40
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环评执行率(%)
政府办
41
环境信息公开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