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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市国土资源局《溧阳市区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批转给你们,希认真对照指标要求,严格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日
溧阳市区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
和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有序、规范、高效”的方针,依据“统一计划、调控市场、区域平衡、保障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计划的调控作用,保障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溧阳市区(包括溧城镇)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和商业(含办公)、住宅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的供应。
三、编制依据
(一)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纲要。
(二)近几年我市保障性住房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供应、建设、存量商品房情况以及今后几年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分析。
四、编制原则
(一)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根据我市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政策,优先保障供应廉租房集中建设用地;积极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做好近郊农村安置房建设用地的供应;落实普通商品房中小套型住房的比例要求。
(二)积极实施差别化的供地政策。在供地结构上,向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倾斜;在供地项目上,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高新技术和重点项目建设配套用地倾斜,向旧城改造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倾斜。
(三)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实际和存量土地情况,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征收规模情况,适度确定供应总量,并落实供地总量不低于前2年实际年均供应量的政策要求。优先安排房屋征收所需的安置房用地和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用地。
五、计划安排
2013年度计划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总量为233.396公顷。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1。
(一)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全年安排供应10.886公顷土地用于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及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安排102.22公顷拟建设棚改用地保障性住房,以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征收农民宅基地和用于旧城改造中安置房的需求。
(二)经营性用地供应总量
2013年度溧阳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总量为120.29公顷。具体备选地块见附件2。
对于商品房用地,在规划审批时应合理确定中小套型房屋的比例,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普通商品房中中小套型房屋比例不少于70%”的政策要求。
六、工作落实
(一)加强计划执行管理。土地出让年度计划要体现严肃性,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应按照出让总量控制要求和备选地块范围开展工作。对确有必要计划外供地的特殊情况,经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下半年根据我市房地产形势和供地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出让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二)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认真执行廉租房配建政策。国土部门要积极落实保障性住房所需的用地指标,并做好土地供应工作。建设部门要积极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拆迁工作,确保土地尽快形成建设条件。
(三)加强地块前期开发工作力度。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土地运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新机制,充实力量,加强土地的整理,实施净地后供应。进一步科学编制地块规划,确定土地出让要求,落实各项配套条件,并做好地块出让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土地的开发价值。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土地的收购储备和房屋征收中的相关工作,及早做好安置房选址规划和土地前期准备,确保土地如期供应。
(四)加强地块出让的招商工作。加强对拟出让地块出让前的招商工作,是提高土地出让成功率、实现土地价值的重要手段。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加强土地招商工作,制定年度招商计划,实现土地出让的有序、高效。
(五)加强地块出让后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土地在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住房价格中的作用,规范地价管理,加大用于房屋征收的安置房建设力度,探索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出让土地。已出让地块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条件和开发时间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确保城市建设有序推进。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地块开发过程中的矛盾,落实好配套条件,做好服务工作。要加强出让金的收缴,做好到期预告和书面催缴工作,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和管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附件:1.溧阳市区2013年度城市住房建设供地计划汇总表
2.溧阳市区2013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备选地块表
附件1
溧阳市区2013年度城市住房建设供地计划汇总表
单位:亩
供地总量
保障房用地
棚改用地保障房
中小套型商品房
三类用地
占总量%
其它经营
性用地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安置房建设
限价房
普通
公共租赁
3500.94
100.8
40.5
1436.3
97
852
22
72.8
952.34
备注:1.保障性住房中廉租房用地面积以2013年廉租房计划配建面积(1200套,每套56平方米)核算用地面积,经济适用房用地面积以货币化实施计划量(300户,每户90平方米)核算用地面积。
2.棚改用地保障房中安置房单独供地,限价房在旧城改造地块中落实并用于原地安置。
3.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即90平方米以下住房)由规划部门在地块控规编制阶段总体平衡确定。
附件2
溧阳市区2013年度
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备选地块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区 位
规划用途
面 积
备 注
1
三和王家村地块
燕山路西侧、
南环路南侧
商业、住宅
164.25
旧城改造
2
庄家村地块
南大街东侧、
建设路南侧
42.66
3
老体育场及交通
大酒店地块
平陵中路两侧、
燕山路东侧、
建设路北侧
商业、住宅、办公及文娱
350
4
原自来水厂及
周边地块
G104北侧、
天目路两侧
商业、住宅、办公
410.4
5
夏林村安置
地块一期
罗湾路东延伸段南侧
住宅
24.47
安置房
建设地块
6
地块二期
丁园路东侧、
G104北侧
84.7
7
清安上份村
安置地块
S241西侧、
平陵西路北侧
171.39
8
清安下份村
S241东侧、
盛扬苑北侧
330.87
9
国庆村二期
宁杭高铁南侧、
湾溪河南段两侧
226.12
10
龙泉山庄东侧
龙泉山庄东侧、
燕湖路北侧
276
11
团结路西侧
4号地块
南环路北侧
250.58
12
燕山公园西侧地块
S241东侧、G104南侧
400
13
东华园东侧地块
丁园路东侧、台港东路南侧
176.4
14
东华园南侧地块
罗庄路东侧、
112.1
15
燕山新区南大街
西侧3号地块
南大街西侧、
燕鸣路北侧、
锦绣路东侧
116
16
西侧4号地块
罗庄河南侧
49
17
西侧7、8、11号地块
燕鸣路两侧、
锦绣路两侧
244
18
西侧9、10号地块
72
合 计
备注:1.本计划中规划住宅用地地块均为普通住宅用地,禁止建设别墅类住宅。
2.本计划住宅用地地块的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户型比例要求,由规划部门在地块控规编制阶段总体平衡确定。
3.本计划住宅用地地块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屋配建指标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
4.本计划表中地块规划用途最终以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为准,地块面积以国土部门最终核定的出让用地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