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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省、常州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
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能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通过本次普查,将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相关要求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三次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统一组织,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切实做好普查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将成立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镇(区)要把经济普查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全市普查工作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本区域普查工作。各村(居)委会、联网直报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按照统一的要求做好区域划分、清查摸底、资料上报等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本次普查的顺利实施。(部门职责另行下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的要求,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参与经济普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不需抽调人员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职能科室和联络员,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办公室做好本部门的普查工作。
(三)把握重点环节。要认真抓好普查宣传动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质量管理和资料开发等工作。各类宣传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支持普查。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积极推广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要严格质量管理,层层落实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要积极做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
(四)坚持依法普查。我市境内的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四、落实普查人员和经费
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建立健全普查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协商调用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统计业务素质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每个单位都有普查员落实和指导普查工作。切实加强业务培训,保证聘用人员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要根据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普查专项奖金,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溧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2日
附件
溧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卫中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强建方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红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建中 市统计局局长
朱锡洪 国家统计局溧阳调查队队长
黄志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叶文武 市监察局副局长
管志华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纪晓俊 市编办副主任
狄洪平 市住建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史超骏 市经信局副局长
芮火才 市教育局副局长
丁金荣 市科技局副局长
施阿青 市公安局副局长
芮鸿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沈卫东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云龙 市财政局副局长
钱长雁 市人社局副局长
林菊芬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沈建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玉琴 市农林局副局长
焦德龙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明松 市文广体局副局长
孙晓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阚志平 市城管局纪委书记
杨龙保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时锋 市统计局副局长
史立峰 国家统计局溧阳调查队副队长
王东升 市综合抽样调查队队长
杨 航 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志松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包国平 市金融办副主任
吴晓宏 市国税局副局长
许震新 市地税局副局长
史 军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 群 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双东 人行溧阳市支行副行长
刘金才 市邮政局副局长
王建平 市人武部后勤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潘建中同志兼任,朱锡洪、黄志华、史超骏、杨云龙、杨龙保、张时锋、王东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统计局等部门有关同志组成,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具体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