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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1号),加快转型发展,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发挥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质量强市建设。现就加快推进我市质量强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的要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和“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夯实质量基础,强化质量法治,严格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提升综合竞争力,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提供有力的质量支撑和保证。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端现代优势企业,促进重点产业集群;深入实施标准引领、名牌发展、知识产权战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全面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质量技术服务、质量信用体系、质量管理基础、质量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全市质量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质量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总体质量水平省内领先。
1.产品质量目标。到2020年,形成产品质量保障体系,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和效益显著改善,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质量需求。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1)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5%,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占耕地比重达90%以上,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
(2)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主要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创建省级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示范区)1个。
(3)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全市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少于10项,推进优势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每年采标数量不少于15只,新增3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培育1个重大自主创新产品,组织实施2个重大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利授权量占全市企业专利授权量的比重达40%。
(4)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品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总数达到27只,国家驰名商标总数达到10件,江苏著名商标总数达到40件。
2.工程质量目标。到2020年,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1)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鲁班奖”1项,新创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5项。
(2)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提高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重要工程领域的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更加完善,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满足节能标准要求。
3.服务质量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骨干服务业企业和重点服务业项目的服务业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
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1)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建立适应金融服务、现代物流、高新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领域发展的服务标准体系,努力促进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顾客满意度指数达85以上。
(2)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领域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提高标准覆盖率,培育形成一批具有溧阳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服务质量水平省内同级领先,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顾客满意度指数达80以上。
4.环境质量目标。到2020年,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战略取得显著成效,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位居全国领先水平,全面实现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目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功能区三类以上地表水水质达标率70%;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水质保持较高水平;空气质量优良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公众环境满意率不断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三项活动
质量强镇活动。将质量强镇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推进质量强镇建设,按照主导产业规模化、新兴产业高端化、传统产业品牌化的思路,形成“产业、效能、品牌”集聚的发展模式。到2015年,力争所有镇达到“质量强镇”考核标准。
质量强企活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积极推广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和先进技术手段,着力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加快技术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发挥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到2015年,骨干龙头企业达到“质量强企”考核标准。
质量强业活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作用,推动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建设和行业质量提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产业发展政策,健全配套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行业性质量问题防范、预警、处理和自律机制,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到2015年,主导产业达到“质量强业”考核标准。
(二)建立完善三项机制
质量工作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积极发挥市场和企业在促进质量发展中的能动作用。加强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建立完善覆盖镇(街道)、开发区的质量监管体系。建立质量评价考核制度,将质量强市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对各镇、各有关部门的质量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发挥质量监管职能作用,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以及危及安全的产品,严格准入门槛。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对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实施严格的召回制度。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取缔。
质量发展激励机制。设立溧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进行奖励,鼓励争创国家级质量奖、江苏省质量奖和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激发广大企业和全社会创造质量、追求卓越的积极性。对拥有自主发明专利和主导起草国家标准的企业的相应产品,优先推荐培育为常州市名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其商标优先推荐培育为常州市知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
(三)深入实施三大战略
技术标准战略。完善标准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加强标准建设,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增强实质性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鼓励产业集群或行业协会制定企业联盟标准。深入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工作。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企业采用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大力推广建筑业标准化工作。
品牌发展战略。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名牌和商标。围绕优势产业,争创省级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和区域名牌。以加快城镇发展为契机,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为重点,争创国优、省优和市优工程。以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加快形成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品牌带动明显的大型服务业企业。加大品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宣传和保护力度,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良好环境。
知识产权战略。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模式,着力完善知识产品激励保护机制,提高知识产权的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能力。加快建设一批适应溧阳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平台,着力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
(四)建立健全三大体系
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以行政许可、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为中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链条。建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质量安全事故,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0.3。
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的监管。强化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推动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学校和托幼机构、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服务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质量诚信体系。整合质量安全信息资源,搭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开、公正反映企业质量信用状况。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鼓励企业争创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级和AAA级,实施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产品质量记录为重点、分类管理为核心,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企业质量信用监管制度。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引导行业协会开展质量信用自律,大力倡导开展企业诚信文化建设。
质量技术支持体系。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标准信息、认证认可、计量测试等质量技术基础工作,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增强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大力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扶持质量服务社会力量,形成与我市“一区三园”建设相匹配、与我市产业特色相匹配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重大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推动建设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在产业集聚园区设立专业实验室和检测站。推动企业自主检测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计量认证(CMA)。
(五)大力推进三大工程
质量提升工程。鼓励推行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参与质量交流和学习活动,提高企业应用先进质量技术的积极性和实践水平,有效推进全市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现代计量工程。以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服务保障为着力点,加强计量检测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科学应用计量数据,进一步提高计量管理水平。深化能源计量和环保计量,促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
质量惠民工程。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切的质量问题,每年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工程质量惠民行动、服务质量惠民行动、环境质量惠民行动,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突出质量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业务指导、工作协调、检查督促和目标考核等具体工作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定期研究和部署质量强市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大力推动质量强市各项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扶持力度。围绕质量强市建设,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积极支持创建品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检测平台建设、质量攻关与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检测。引导企业设立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质量强企、质量技术创新与研发、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技术标准化、质量攻关、质量人才培养、品牌培育和质量(科技)成果奖励等方面的投入。各职能部门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人才培养等方面要优先扶持优先服务。
(三)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质量宣传,普及质量基础知识,宣传质量工作方针、质量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加大质量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发挥舆论监督,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形成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质量发展环境。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