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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老年居民的生活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溧政发〔2010〕53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