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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2013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清明节期间是群众开展祭扫活动的高峰期。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防火、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在思想上倍加警惕,行动上狠抓落实,措施上细化强化,做到工作早部署、责任早明确,切实加强安全保障,营造安定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牵头,市宣传、民政、公安、交通运输、农林、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到处置及时妥当、措施得力有效,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进行。市委宣传部要牵头落实好清明扫墓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引导市民文明祭祀。市民政局要组织对市各殡葬服务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指导和督促殡葬服务单位抓紧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引导群众有序祭扫。市公安局要制定疏导预案,认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抽调专门力量维持秩序,及时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重点祭扫场所的客运车辆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开通市区清明扫墓公交专线,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市工商局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活动。市城管局要切实加强沿路抛散冥纸、乱放鞭炮、阻塞交通以及在墓区周边特别是市殡仪馆出入口乱设摊点等行为的管理。市农林局要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监察,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以“文明祭祀、绿色殡葬”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殡葬管理政策法规,重点宣传新的殡葬文化理念。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祀、居家祭祀、网络祭祀等新的文明祭扫方式,引导群众主动错峰祭扫,倡导采取植树、鲜花等健康环保的祭扫方式,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文明祭扫的良好社会风尚。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