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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住房保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对增进民生幸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及常州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希各责任单位根据具体任务,抓紧制订开工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尽早组织项目实施。同时,在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把保障房建成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工程。市各有关部门要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并严格目标管理和跟踪督查,确保我市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
附件
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套(间)
实施单位
公租房(含廉租房)
限价商品房
棚户区改造
备 注
新开工
基本建成
住建委代建
200
1500
500
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500套,项目为:木材公司、建校、恒通三个地块。
重大办代建
2000
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500套,项目为:去年结转的污水处理厂地块。
天目湖镇
450
600
公租房基本建成600套,含去年结转的钢锐150套、鹏程150套。
经济开发区
400
埭头镇
130
上兴镇
170
合 计
1350
1100
1000
注:“新开工”指项目必须在10月31日前开工,“基本建成”指项目必须在11月30日前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