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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溧阳市清理整顿非法征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
溧阳市清理整顿非法征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强林地保护,规范林地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整顿非法征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发案件,遏制破坏林地资源违法行为;树立林业主管部门执法权威,增强全社会林地保护意识;创新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切实有效地保护好林地资源。
二、工作重点
本次清理整顿行动的工作重点为毁林开垦,尤其是借土地开发整理名义实施毁林开垦行为;非法占用林地实施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等城乡经营性项目建设;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工程建设;非法占用林地开矿采石以及其他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主要内容:
(一)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使用林地的行为;
(二)超过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数量使用林地,即少批多用林地的行为;
(三)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使用林地,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使用林地的行为;
(四)超期使用临时征占用林地的行为。
三、行动步骤
本次清理整治行动从5月1日至12月31日止,分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打击和总结考评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确定具体负责人员。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摸清全市非法征占用林地情况,登记造册,分别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集中打击阶段(6月1日至12月10日)。根据前期摸底排查,对不按照整改通知要求认真整改的违法征占用林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打击处理。
(四)总结考评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工作,市政府将对全市清理整顿情况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本次清理整治行动由市农林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文广体局、规划局、工商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各镇(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范围内非法征占用林地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办案,突出重点。针对森林资源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案件,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重特大案件特别是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疑难复杂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同时,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促进行动有效深入开展,确保取得积极成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的作用,大力宣传行动成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相关线索,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附件:1.清理整顿非法征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摸底情况表
2.清理整顿非法征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
附件1
清理整顿非法征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摸底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非法征占用林地
地 点
非法征占用林地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
非法征占用
林地面积
(亩)
林地
类型
非法征占
用林地
开始时间
直接
责任人
责令限期整改时间、结果
填报人: 审核人:
附件2
清理整顿非法征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
单位
立案(起)
办结案件(起)
处理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情况
新闻报道(次)
备注
刑事
案件
林业行政案件
林业
行政
处罚
(人)
罚款
(万元)
拘留
逮捕
取保
候审
监视
居住
移送
起诉
电视
报纸
网络
等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