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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2015年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发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盯重点场所、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实现“五个不发生”,即:2015年全国、全省两会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涉消”进京上访事件;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灭火救援中不发生因处置不当造成消防人员亡人事故。
三、组织领导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以镇长潘建中任组长,人大主席江涛、政法委书记王龙海、副镇长陆福金、副镇长徐星频、陈全平、杨伟勤、组织委员鲍进福、宣传委员丁伟任副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王龙海、陆福金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统筹调度。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突出区域性、普遍性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各村(社区)、辖区公安派出所及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深入分析研判,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不放心”区域,迅速部署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特色产业、“三合一”、“城中村”等带有普遍性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持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检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类筛选,区分不同类型开展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进一步明确隐患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督改责任,制定整治工作推进计划,督促隐患单位加快整改进度。
2.突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各行业、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直接监管职责,自上而下逐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辖区公安派出所要重点整治特种行业、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储存、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查单位营业执照,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单位,对消防部门抄报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不配合整改的单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暂缓办理年检;建设部门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且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并牵头做好居民小区、“群租房”火灾隐患治理工作;综治部门要将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指导和督促基层组织参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安监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辖区商贸、旅游文化、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特点,切实加强对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各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抄送抄报制度,定期会商会办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对所属部门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现场办公,帮助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全程跟踪整改进程。
3.突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保卫。各职能部门要紧盯全国、全省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带队开展督查。各有关部门严格商贸节庆活动举办等的行政许可,督促举办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安监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点报批和仓储场所安全检查,辖区公安派出所要严肃查处违规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辖区公安派出所、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将消防宣传教育贯彻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始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119”消防安全月活动,围绕“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主题,扎实推进“组织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进行一次火灾逃生演练、完成一份消防家庭作业、更新一次消防宣传栏”等“四个一”活动。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针对农民工、农村留守人员、孤寡老人和学生等群体,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网格员及热心公益的群众等消防宣传骨干作用,开展面对面消防安全帮扶服务。强化提示性和警示性消防宣传,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短信、户外视频等新媒体,高频次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所有消防工作站、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宣传栏面向社会,创新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宣传,发动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
(三)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应急预案有关要求,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各消防队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加强执勤战备和训练,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和救援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诱发火灾因素增多;节日集中,生产、销售、消费进入旺季;各种庆祝集会和大型群众性活动进入高峰,人流物流增多,致灾因素激增,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就会引起大量负面报道。各村(社区)、辖区公安派出所、企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务必要认清当前火灾形势,充分认识到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吸取以往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全力督促所属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本行业本系统火灾形势稳定。辖区公安派出所要组织治安、内保等警种,发动综治办、安监办、居(村)委会、专兼职消防队等基层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对基层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火灾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辖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工作中,对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行业直接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达标、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至镇政法委。
联系人:黄金华 联系电话:87281895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