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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明确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责任,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强经济活动的透明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据溧镇委发[2014]30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杨庄等13个村(居)委员会2013年以来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组织
成立由镇纪委牵头,财政、农经等部门组成的审计小组,共分两组,第一组:组长石东明,组员庄国新、蒋夕保,负责昆仑、杨庄、毛场、宋庄、新庄、阳光城市社区;第二组:组长陈伟,组员黄珂莹、杨丽华,负责钱家、罗庄、共联、先进、图塘、唐家、后街社区。
二、审计内容:
(一)经济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村级(社区)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内集体资产是否增值,集体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民主监督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审计村级各项收入是否足额到账,特别是租赁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否合规,有无侵占集体资产情况;支出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完备,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挥霍浪费。
(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情况。2.债权、债务情况。3.集体资产发包和基建工程管理情况。4.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三、审计时间:
从2014年7月1日-7月30日,具体各村审计时间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必须对审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积极配合好审计工作。审计小组要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工作,争取通过扎实的工作和明显的成效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2.确保审计报告质量。审计小组在完成审计后,对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好的意见和建议,要全面、真实、准确地总结,提出整改意见,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7日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印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