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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溧委发【2011】65号)《2014年溧阳市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镇级考核办法》(溧农现办【2014】2号)及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持证农业劳动力需占农业劳动力35%的要求,结合我镇农业生产现状及农民对科学技术的实际需求,特提出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全面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按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要求,全面实施现代农业人才培养工程,深入开展各类农民培训,加快培育、发展现代职业农民。通过培训、考试、鉴定,2013年共举办天目湖镇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班13期,发证人数1452人,持证率达39.5%。2014年预计举办培训班5期,发证人数550人。
二、培训对象
农业劳动力持证培训对象主要包括职业高中涉农专业学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园区、农业基地、农业企业员工、农民经纪人、农业服务人员以及一般农民等。年龄一般在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采取能力模块结构的培训模式,实行集中学习、生产实践考察及考试考核、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工作市镇结合,以镇为主,办班前7天申请省农委考试、鉴定。具体要求是:集中学习授课时间不少于24学时,生产实践时间不少于30学时,统一进行考试考核,申请省、市监考、鉴定,发放现代农业职业技能证。各村要按照要求,建立台账资料,包括:(1)培训实施方案;(2)具体培训计划;(3)学员登记表;(4)培训通知(含具体培训教学课程安排);(5)培训签到;(6)考试试卷及成绩;(7)培训和考试鉴定的现场照片;(8)培训资料(文字材料、影像资料);(9)全年培训总结及每期培训班培训小结;(10)学员跟踪指导访问卡;(11)发放证书的汇总表(需标明证书编号);(12)根据省农委的要求,需要学院填写的一系列表格等。台账资料按培训专业,每个培训班建立一册。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
镇成立由办公室牵头,农服中心、劳保、文教、妇联等单位组成的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班子。各村设置相应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要加大宣传,制定措施,调动农民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的积极性。
(二)加强投入。
加大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投入,以保证培训到位,培训费用由市镇两级承担。
(三)明确职责。
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村要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认真分析实现指标的有利条件和存在困难,对照指标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建立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互通有关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进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考核。
建立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的激励、监督、考核和评价机制,一是实行月报制。各村要在每月25日之前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报送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报表、培训班小结等。二是实行监督检查。镇农业服务中心按照各村目标任务每季度督查一次进度情况,并通报相关情况。三是表彰奖励。对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村进行以奖代补,对因工作不力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村予以批评,并列入2014年度村干部考核责任制。
附件:2014年天目湖镇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实施计划表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8日
附件:
2014年天目湖镇持证农业劳动力
培训发证实施计划表
村 名
拟定培训
时 间
培训发证
人 数
培训专业
讲课老师
备注
桂林村
5月上旬
110
茶叶
史云锋
杨村村
6月下旬
洙漕村
9月上旬
苗木
许建忠
平桥村
9月中旬
粮油
葛黎明
南钱村
10月中旬
蔬菜园艺
合 计
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