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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秋季是禽流感、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畜禽防疫的重要时期。为切实做好我镇201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确保全镇秋季继续保持平安无疫,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溧动防指办[2014 ]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2014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免疫行动。
特此通知
附件:1、天目湖镇2014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2、天目湖镇201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方案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3日
附件1:
天目湖镇2014年重大动物疫病
秋季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确保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有序开展,保质保量完成秋季防疫行动各项任务,根据我镇动物防疫工作计划,特制定2014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今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5%以上;羊痘、链球菌、狂犬病等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规范,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工作要求
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六个统一”行动,即统一防疫方法、统一防疫进度、统一防疫标准、统一防疫标识、统一防疫记录、统一防疫效果。一要科学合理组织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村要在继续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常年免疫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新补栏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防疫工作相对落后的村和养殖场(户)要组织专业防疫队伍集中补免。规模养殖场要通过免疫抗体监测做到适时科学免疫,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场(户)及时组织免疫工作,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同时,要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实行月月巡访、月月补针制度,确保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达到规定的保护水平。加强对免疫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报告、解决免疫中出现的问题。二要不断强化疫病监测和报告工作。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可疑疫情线索,及时核查和处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三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村要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日常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做到早、快、严,确保将疫情控制在疫点上,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组织领导
一要强化责任。各村要强化对秋季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二要强化指导。镇畜牧兽医站要加强对各村免疫行动的指导和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基层动物防疫技术人员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切实帮助养殖场(户)解决饲养管理和防疫方面的实际问题。三要加强物资保障。各村要对本村所需疫苗等防疫物资进行统计汇总,及时上报镇畜牧兽医站,以便统筹协调、按时组织调运。同时,要严格执行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和管理等规定,减少浪费,杜绝随意抛弃疫苗等现象的发生。四要加强督查。各村要深入农村和养殖场(户),及时调查了解秋季防疫工作进展情况。镇农村工作局将组织秋季防疫工作督查组,对各村秋季防疫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到畜牧兽医站领取疫苗,组建好防疫小分队。
2、集中行动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村要严格按照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3、自查和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5日)。各村要做好秋季防疫工作的自查和总结工作,并于10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镇畜牧兽医站。
附件2:
天目湖镇201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方案
根据《溧动防指办[2014]6号》文件要求,我镇将在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工作。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10月20日—25日
二、督查办法:全面了解各村、各规模养殖场贯彻落实秋季防疫工作情况,走村到户(场)进行现场查验,检查台账建立情况,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进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
三、督查内容:
1、准备工作情况。各村是否及时召开秋季防疫工作会议,人员是否及时到岗到位,宣传发动工作(出版报、贴标语、挂图、挂横额、发放宣传材料等)情况,并查看相关材料。
2、免疫工作情况。一是抽查秋季牲畜口蹄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防疫率、新补栏的畜禽加强补免率。二是抽查各村畜禽口蹄疫、禽流感等免疫密度,不达标的要求及时补免。三是检查各村建立的2个免疫抗体监测重点村(场)的工作开展情况。
3、对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情况。
4、档案管理情况。检查各村疫苗及标识管理工作,档案建立工作,防疫工作数据的统计和汇总情况。
四、督查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刘永山 天目湖旅游渡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志成 天目湖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万海波 天目湖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成 员:汤卫国、潘正浩、周胜涛、肖静燕 天目湖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五、情况通报。督查结束后,督查情况将以书面材料形式进行汇总、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