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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870/2014-0002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天政发〔2014〕53号 发布机构:天目湖旅游度假区
产生日期:2014-11-07 发布日期:2014-11-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天政发〔2014〕53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村、有关单位:

目前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镇生态、森林资源健康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防火意识

我镇大部分是丘陵山区,防火工作面广量大,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横幅、标语、公开信等工具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扑救森林火灾知识,在进山道口和重点防火地段要建立醒目的防火标志,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二、落实防火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落实值班制度。在防火期内,各村及有关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工作;二是落实汇报制度。发现火情后,要全力组织第一时间扑救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防火办汇报,严禁瞒报、不报,对不及时扑救火情,延误汇报时间,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落实护林员工作制度。要发挥护林员最前哨作用,配齐、配足、配优、配强护林员并到岗到位。

三、加强火源管理,减少火灾隐患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火源管理有关规定,防火期禁止携带火源进林区,对违规用火者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二是防火期严禁闲散人员进入林区,要在进山道口派专人看守、设卡,收缴一切火种,杜绝隐患;三是开辟防火通道,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并及时清除进山道路两旁的杂草;四是杜绝在林区埋葬新坟,并加大原林区散坟迁移力度,从根本上减少森林火灾隐患。五是要进行退耕还林地块的杂草清理,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各村村书记、有关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森林防火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来抓。各村、有关单位要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11月15日前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工作的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卓有成效。

五、加强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干部年终考核,并对在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嘉奖,对工作中不负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党纪、政纪处理。

 

附件:2014年度天目湖镇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7日

附件:

 

2014年度天目湖镇森林防火工作

指挥部成员名单

 

鉴于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天目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永山

副组长:施亚波  芮金龙  张志成

成  员:邵  俊  徐志强  李家平  张田松  王爱忠

李汉生  武爱斌  彭志新  宋建平  雷维民

霍家喜  朱建军  王荣建  叶卫国  王正伟

钱保国  葛卫其  罗阿宝  韩金华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张志成任办公室主任,徐志强、张田松、王爱忠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联系电话:8798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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