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村、相关部门: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深化农村改革的开局之年。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的占率目标,大力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二〇一四年村定额补贴干部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考核意见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以农业、农村经济管理为主要指标,社会事业建设、党建工作为主要内容,设基本分200分。各项考核指标的加扣分以小项基本分为限,即加分最高不得超过该小项基本分,扣分以扣完该小项基本分为止(倒扣除外)。另对年度评到先进的村和不涉及到面上的重点工作设嘉奖加分。
二、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具体内容
(一)党建工作(20分)
1、全面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达到“五好”村党支部的,得基本分5分;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2、领导班子“团结、廉洁、开拓”,班子成员互相尊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本年度内无党纪、政纪处分的得基本分5分;有党员干部受处分的不得分。
3、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制度,集中学习不少于四次得基本分2分,少学习一次扣1分;学习台账资料完善合格得基本分1分,不合格不得分。
4、坚持标准做好党员发展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得基本分5分;年度内没有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分;没有合理的后备干部梯队倒扣2分。
5、完成工作信息上报任务,得基本分2分,完不成不得分;没有工作信息上报,倒扣2分。
(二)农业、农村经济和管理(75分)
1、按上级政策规定,全面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得基本分5分。
2、各村应因地制宜,千方百计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级收入,全年集体经济到账收入(发包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比上年增5%得基本分5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1分。村级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得基本分3分;年终,收不抵支的村不得分。
3、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政策,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及时签订各类流转合同,并经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得基本分3分,流转合同未经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不得分。
4、各项合同承包金到帐率达100%得基本分5分;承包金到帐率每少1%扣1分。
5、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村级以货币形态(现金、存款)的资金收入全部交镇农业服务中心统管,村备用金不超过3000元,得基本分5分;坐收坐支一次扣1分;存在建设项目资金不报批,此项不得分。
6、规范村务公开,实行重大事务票决制及村干部“双评制”。村务公开每季一次,做到公开内容完整、齐全得基本分2分,少公开1次不得分。实行票决制得基本分1分,不实行不得分。实行村干部“双评制”考核得基本分2分,不实行不得分。
7、加大耕地保护和土地法规宣传力度,依法合理使用土地得基本分5分;发生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乱开乱挖鱼塘等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或影响镇村规划行为,不得分。
8、重视粮食生产,大力推广机插秧,要基本杜绝直播稻。机插秧推广面积在水稻种植面积92%以上得基本分5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9、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推广秸秆全量还田,基本杜绝秸秆焚烧得基本分5分;被溧阳市主管部门通报一起扣2分,被常州市以上主管部门通报一起扣5分。
10、完成水利土方任务和水利工程项目,确保安全度汛得基本分8分;汛期出现险情造成损失的不得分。
11、组织安排好本村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得基本分2分;出现一起重大动物疫病不得分。
12、全年没有安全生产事故得基本分10分;由于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得分。
13、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引导、支持合作社开展工作,新发展一家经工商登记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加2分。
14、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人才培养工程,积极组织农户参加各类农民培训,完成农民培训任务得基本分5分,完不成不得分。
15、发挥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和药品安全“两网”建设作用,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得基本分4分,否则不得分。
(三)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工作(105分)
1、按时完成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得基本分5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2、完成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村级平台建设任务得基本分10分,每加减一个百分点加减1分。
3、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村民建房应纳入规划管理,无违章建筑得基本分5分,每发现一起扣2分。
4、完成征兵任务的村得基本分5分,双合格兵员每人加2分,多出兵的,每多一名加2分;完不成送检任务,每少一名扣2分。
5、严格执行国家殡葬制度改,骨灰盒安放于公墓或集葬区,无乱葬乱埋得基本分5分,发现乱葬乱埋一例扣2分。
6、推进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继续做好植树绿化和养护工作,实行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并按季度考核,全年考核均合格得基本分8分,考核不合格按次扣分。
7、开展好宗教“三乱”治理工作和做好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工作的得基本分5分。工作不到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村不得分。
8、完成义务献血任务得基本分5分,每少完成一个任务扣1分。
9、认真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综治台账制度建立健全,本村范围内无重大恶性案件,完成责任状目标任务,确保社会稳定的得基本分5分。
10、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无群访集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得基本分40分。具体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另文规定。
11、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分20分,具体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另文规定。
(四)嘉奖加分
1、村支部、村委荣获镇级荣誉的每项加2分,荣获市级荣誉的每项加3分,荣获常州市级荣誉每项加5分,荣获省级荣誉的每项加10分。
2、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每10万元(以到帐数为准)加1分。
3、积极协调和配合好镇重点工作(园区建设、重点项目等),使工作能顺利推进,所涉及村嘉奖10分。
4、村引进“三资”在镇区域内投资一、二、三产项目(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每办成一项加10分,实际投资达1000万、1500万、2000万元以上,分别加15分、20分、30分。每提供一条符合招商考核的信息加2分。
5、顺利化解矛盾,完成土地确权任务的村,加10分。
6、有土地挂钩复耕工作的村,通过验收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0亩以内的,加5分;新增20亩以上的加10分。
5、创建百亩丰产示范方并获得溧阳市级表彰加3分,获常州市级表彰加5分;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每100亩加5分;每申报核准一个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加10分;每获得一个常州市级以上的名优农产品加10分。
6、嘉奖加分由各相关单位考核并报镇主要领导审核后,交农业服务中心统计汇总。
(五)奖励工资
1、村级当年收入总额10万元以下的村(含10万元)6%作为村干部的奖励工资;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部分3%作为奖励工资;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0.8%作为奖励工资;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0.4%作为奖励工资;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含200万元)的部分0.3%作为奖励工资;200万元以上0.2%作为奖励工资。
2、村收入总额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财务年报提供依据。
三、考核办法
1、考核评分:由各条线分管领导牵头考核,考核内容由镇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真实可靠资料,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汇总。
2、小段岗位责任制考核计分,年终按考核计分纳入年度考核。
3、跨年度评为先进的村,其得分并入下年度考核分内。
四、考核对象和范围
1、本目标管理考核对象为村定额补贴干部。
2、村部门干部全年报酬的确定:
①实行误工补贴。
②补贴标准:副书记、会计全年报酬为村书记的95%,其余定额干部为村书记的90%,部门干部个人全年报酬最高不准突破村书记报酬的70%,并报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五、分配兑现
年终,由各村根据镇考核结果编制分配方案,报农业服务中心审核、经政府批准后进行分配兑现。
中共上黄镇委员会
上黄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