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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 城 镇 消 防 应 急 预 案
索 引 号:014143766/2014-0008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镇府发〔2014〕108号 发布机构:溧城镇
产生日期:2014-11-07 发布日期:2014-11-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溧 城 镇 消 防 应 急 预 案
溧 城 镇 消 防 应 急 预 案
溧镇府发〔2014〕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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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全镇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发生火灾意外后能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与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现政府工作目标、责任、时限和绩效四落实,打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升政府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镇政府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预案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法规等消防安全法规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指挥。

总 指 挥:潘建中   镇长

副总指挥:江  涛   人大主席

          沈建东   党委副书记

徐星频   副镇长

陈全平   副镇长

陆福金   副镇长

杨伟勤   副镇长

鲍进福   组织委员

              丁  伟   宣传委员

王龙海   政法委书记

赵荣兴   人武部部长 

成    员:王静娣   溧城片片长

          杨晓东   马垫片片长

          马国福   泓口片片长

          包志斌   新昌片片长

闵卫明   财政所所长

余学智   安监站站长

王丽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黄金华   综治办副主任

徐  超   城中派出所所长

史建刚   城南派出所所长

          贺  俊   清安派出所所长

          史森华   杨庄派出所所长

          黄永刚   溧城交管所所长

镇属各中小学校长、医院院长、行政村主任、社区主任

消防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消防应急指挥部下设七个专门工作组

1、灭火行动组:

组长:赵荣兴

成员:民兵应急分队

主要职责: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2、疏散引导组:

组长:黄金华

成员:消防志愿者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人民群众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3、通讯联络组:

组长:沈建东

成员:党政办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消防大队。

4、救护安全组:

组长:陆福金

成员:城北消防中队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5、火灾现场警戒组

组长:王龙海

成员:全体派出所干警

火灾现场警戒组职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6、后勤保障组

组长:江涛

成员:农村发展办全体人员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7、机动组

组长:杨伟勤

成员:征地拆迁全体人员

机动组职责:受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五、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一)报警:镇政府干部职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消防指挥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指挥部接警后,应立即向镇政府领导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消防志愿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消防志愿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火灾扑灭后,由指挥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善后事宜。

七、责任追究

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八、附则

1、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应急预案由溧城镇政府消防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7日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印

                                                (共印100份)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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