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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表彰2012-2013年度溧阳市社会文化艺术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43563/2014-0000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文广体发〔2014〕10号 发布机构:文化广电体育局
产生日期:2014-02-25 发布日期:2014-02-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2-2013年度溧阳市社会文化艺术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溧文广体发〔2014〕10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体站):
  2012-2013年度,全市社会文化艺术团体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涌现出一批热心文化、甘于奉献的文化艺术团体。为激励先进,根据年度工作实绩,经研究,决定授予溧阳市大眼睛艺术团、溧阳市夕阳红艺术团、溧阳市杰出舞蹈培训中心、溧阳市旭日舞蹈培训中心、溧阳市武术馆5个社团2012-2013年度溧阳市“社会文化艺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社会文化艺术团队,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活跃、丰富我市群众文化生活为己任,广泛深入开展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溧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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