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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申报溧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63/2014-0001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文广体发〔2014〕20号 发布机构:文化广电体育局
产生日期:2014-03-18 发布日期:2014-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申报溧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溧文广体发〔2014〕20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体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现就溧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政府公布的第一、二、三批溧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各项目传承人,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溧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1. 完整掌握该项目或者其特殊技能;
  2. 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
  3. 能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已被常州市、省文化厅、文化部命名为市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也须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由个人自愿,经所在单位或项目保护单位向市文广体局提出申请。市文广体局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最终评定。
  三、申报材料内容
  1. 申报表:溧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见附件);
  2. 辅助材料:相关资料复印件、代表性图片等有助于说明其代表性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申报工作;
  2. 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各项目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被推荐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3. 请各地于2014年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文广体局社文科(请同时附送申报表的电子版)。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0519-89922882
  附件:《溧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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