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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3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百姓的需求就是交通工作的追求”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以“三更”、“三最”为目标,以30项重点工程(工作)为抓手,抓项目、强管理、优服务、惠民生、勇创新、促和谐,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为进一步弘扬交通精神,高起点组织交通运输工作,在困难中求突破、在竞争中谋发展、在挑战中创新业,加快交通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近期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十佳岗位标兵”“十佳服务之星”、“十佳的士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先进类型
1.先进集体: 5个
2.优质服务之星: 10名
3.十佳的士之星: 10名
二、名额分配及推荐方式
1.“先进集体”共5个,其中事业单位2个、企业单位2个、交管所1个。评选原则上按照交通工作思路会投票推荐和年终实绩考核两方面的综合结果,最后由局党委讨论决定。
2.“优质服务之星”在局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产生,由各单位评选推荐不少于1名候选人报局党委批准产生。(其中城际班车、城市公交、市镇公交、镇村公交驾驶员各1名候选人,乘务员、市镇客运站工作人员各1名候选人;由运管处负责评选并推荐,局党委研究认定。)
3.“十佳的士之星”在全市出租车驾驶员中产生,其中客运公司8名,装卸储运有限公司2名;由运管处负责评选并推荐,局党委研究认定。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先进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实事求是,自上而下,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推荐候选对象。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评选重点要面向一线职工。既要坚持树立典型,又要考虑到代表的广泛性,要把评选先进与宣传先进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先进、赶先进、争创一流业绩的自觉悟性,弘扬创新精神,形成奋发向上、开拓争先的浓厚氛围。
3.本次评选先进工作一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好中求优,宁缺勿滥,真正把具有导向作用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4.各单位评选各类先进名单必须在2014年2月3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
2014年2月14日
附件1:
2013年度“优质服务之星”推荐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岗位
事
迹
简
介
(另附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
所在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运输管理
部门意见
交通运输局意 见
备注:本表一式2份,请各单位于2014年2月3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7268120。(其中驾驶员、乘务员、客运站工作人员推荐表需经运管处审核后再报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2:
2013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十佳的士之星”推荐表
车辆牌号
备注:本表一式2份,请运管部门收集好后于2014年2月3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726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