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坚决刹住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索 引 号:014143619/2014-0006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纪委
产生日期:2014-08-19 发布日期:2014-08-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坚决刹住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重申国庆、中秋佳节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切实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看好门、管好人、尽到责。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切实巩固改进作风建设成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法院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